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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廣告主:北京故宮博物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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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題:『2008在故宮』文化創意商品設計 |
| 傳播/行銷目的: |
| 1. |
2008是中國奧運之年,北京成為全世界旅遊首選城市,故宮是中國文化最具代表性的文化遺產,是北京最具觀光價值旅遊聖地。以“2008在故宮”為主題,以偉大的紫禁城建築,以150萬件歷代藏品所承載的文化藝術內涵為核心內容,設計一系列文化商品,以滿足世界各國旅遊者“2008來中國遊故宮,帶走極具紀念意義之商品”的需求。 |
| 2. |
突顯故宮努力推動“中國文化創意產業”,著眼世界,架構平臺,弘揚中華民族歷史文化的特殊使命。 |
| 3. |
以特殊的文化創意商品為載體,將故宮文化、故宮藝術在2008年北京舉辦奧運會之時,更廣泛地經商品、網路傳播給全世界。 |
| 4. |
讓來過故宮的人記住故宮,讓沒來過故宮的人想來故宮。 |
| 5. |
激發全球華人的愛國熱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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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目標物件: |
| 1. |
2008年前往中國的觀光客。 |
| 2. |
沒來過故宮的全球旅遊愛好者。 |
| 3. |
全世界1,000,000,000位網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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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品規定: |
| 1. |
具有鮮明故宮文化藝術特色、濃厚故宮文化藝術精神之服裝、文具、餐飲具、飾品、印刷品、工藝品等,可作為故宮奧運期間提供遊客最佳的文化創意紀念商品。 |
| 2. |
以A3平面設計圖文稿方式(參考平面作品相關規定)。 |
| 3. |
需註明外廓主要尺寸。 |
| 4. |
特殊設計局部效果圖:例如─特殊材質、流線造型、特殊圖案設計或其他效果說明。 |
| 5. |
設計圖的文字說明:應力求言簡意賅,說明詳細設計要點。 |
| 6. |
作品表現方式不設限制,以最充分表達設計意圖和體現設計師優勢為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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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創作元素: |
| 1. |
以北京故宮之建築(佈局、造型、色彩)、故宮珍藏文物(書畫、瓷器、玉器、
傢俱、服飾、工藝品等)的文化、藝術構成為設計應用元素。 |
| 2. |
需放置“故宮logo” 及“ 2008在故宮”字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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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參考網站: |
www.dpm.org.cn(北京故宮博物院) |